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估价人员名单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八日 粤价〔2010〕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7〕220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63名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估价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估价人员名单。
2.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估价员更正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