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加大检查力度 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
2009年01月04日 10:23:48
前段时期,河源市有关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的电话投诉、网上投诉案件猛增,还有不少市民亲自到市物价检查所前来投诉。针对该情况,河源市物价部门联合多个职能部门,按照《广东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河源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成效明显。
一、领导高度重视
河源市物价局主要领导了解到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投诉增多的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向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市长汇报了情况,并建议加强对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进行整治。河源市政府召集建设规划、房管、物价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要求物价局牵头组织实施,房管、建设等职能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以规范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河源市物价局领导多次联系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商讨开展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物价局局长、房管局局长为组长、物价局和房管局各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开展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
根据省物价局新修订《广东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河源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发至各房地产企业。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召开市区房地产企业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工作会议;第二阶段是由房地产企业根据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第三阶段是进行监督检查。
三、多项措施开展整治
一是发动宣传,扩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把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内容公布,引导舆论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召开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商讨开展工作的具体步骤。召集各房地产企业参加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和明码标价的法律法规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文件要求,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填报相关表格及上报本企业新建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情况。
三是突出重点,抓检查。市物价局与房管等部门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多次对市区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明码标价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的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投诉较多的9家新建商品房销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在新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实行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格式制作“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和“价目表”、未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允许擅自改变“标价牌”和“价目表”、房价外加收费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十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屡查屡犯的房地产企业,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四、取得的效果
一是规范了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通过整治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多数房地产企业都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新建商品房的销售,有力地促进了河源市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正常秩序,保障了消费者与房地产企业双方的合法权利。
二是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投诉案件大为减少。在未开展规范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行为之前,河源市投诉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价外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费、供水供电材料费、入伙费等的投诉案件约占全部投诉举报案件的70%。通过整治,房地产企业的新建商品房销售都实行了明码标价,增加了销售过程中的透明度,有关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投诉案件大为减少,有效地化解了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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